急急。关于在小区的难位费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7:12:46
小弟在我们县里的广场小区租了一个摊位卖东西,占地三平方,以前每月向小区物业公司交200元管理费,后来物业公司的和小区业主委员会发生内部毛盾。现在小区业主们自已成立了物业管理。现在小区业主委员会要我们每天每个摊位向他们交纳20元的摊位费,一年也就是7200元。
我想请问一下他们这样做合理吗,我们这只是一个小县城。还有就是他们这样收费要经过物价局的同意吗。我们交费后他们也没开什么发票收椐给我们。以前我们交给物业公司的管理费也还没到期。今天他们就要收钱了,说什么没到期的自已找以前的物业公司负责人退钱!!~~~~~
请有这方面知识的大哥帮帮小弟啊!~~~~~~~~

这种事情一般都很烦啊~最好的办法就是集合商家一起跟他们谈条件,说说你们的观点,谈不拢就一起找一个律师事务所办理。你们有理,但是找物价局没有用,一半会解决不了。

去告他们,没发票是违法的,只有你们告他们的话,才可以解决问题,不然自己会吃亏的
希望你好运!

你可以让他们出示收费的依据,然后你可以去当地物价局问问你你们那的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