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公证放弃继承权二年多了到公证处撤消公证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6:25:23
我的亲属于2006年7月6日到法律公证处做的放弃继承权公证于2008年8月25日到法院提交申请想要恢复继承权;然后到公证处要求撤消已经公证达二年的的公证书;后来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公证处在2008年10月10日撤消了放弃继承权的公证‘我想问问公证机关是否违法;在有就是亲属放弃后我三叔已经到房产局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是我和三叔共有‘请问我和三叔共有;是否就是法律里面说的产权已经处理或是以分割了?谢谢帮助我的朋友;我真的是好无奈;很无柱?

1除非当时办理放弃继承权的情况虚假,即签字的不是本人或者是被强迫等情况下签定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是不能撤消的.

2房产的分割有很多的意思,不知道你说的是哪一种分割.首先如果是办理过继承手续后三叔和你变更了共有人,那是继承的分割手续.如果单就房产来说,如果你们的共有是共同共有,那在房产的层面上来说你们没有分割,如果是按份共有就是分割了。 要看你问的分割是哪个层面上的分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