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是以三税的实际已缴纳数为计税依据还是以应该缴纳数为依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8:40:16

所交的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按应交增值税的7%来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实际缴纳数应等于应该缴纳数

以实际缴纳数字为计税依据,即以抵扣后的应交税金余额为基数计提。

您好,城建税应以三税实际已缴纳的数额为计税金额,比如:提供劳务收入额10000元,按规定可扣除3000元,实际应税收入额为7000元,营业税计税依据为:(10000-3000)*5=350,而城建税计税依据为:350*7%=24.5

应该缴纳数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