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力执行会变通唯一的房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6:21:33
没钱执行,想每年积攒退休金来还钱,可对方不依不饶,让执行法官变通我现在居住的房子,法官也支持这样的做法,我的问题是,1、我只有这个房子可以住,会变通吗?2、法院是在威胁我还钱还是真会这样做?(我一直在努力还钱,身体有病,经济状况非常窘困.)
谢谢各位法律人士的帮助!我是个老人,儿子替我上网求助提问的。

如果你只有一套基本住房,那么一般而言是不会把你们赶到大街上的。但是,法院可能会视情形扣押你的房屋产权证,并向房屋所在地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不得为您所有的房产办理转移过户手续。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的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所以查封该房产是可以的,如果查封后就不能住了,但是该房产不能拍卖或者变卖.也就是说查封只是为了保证债务能够清偿,而不是惩罚或者还债的措施

2既然已经可以触发执行程序, 必然之前有生效的法院调解或者判决,如果你的还款是依照判决或者调解的约定进行的,那必然不能有什么变通执行,而应该按照调解或者判决的内容执行.

3如果确实因为客观原因没能达到调解或者判决约定的还款进度,只能尝试依据无可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中止或者与债权人协商了.

这要看房产的性质,如果是别墅型应该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