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试用期 公司辞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1:38:28
我在一家公司做送货员 进去做公司说工资730 加300元补贴和50元全勤
第一天上班时公司让我签了一份关于辞职流程的协议,协议的内容如下:
乙方提出辞职或不能达到岗位要求构成离职事实的:
1、工作不到10天没有工资
2、第11天到60天只能拿百分之五十的工资,其他不计。
现在我做了26天了 我工作的时候尽心尽力 但是现在主管突然说要辞退我
说我只能拿百分之五十的工资,她辞退我的原因就是因为我没总是去讨好她 所以说我工作态度有问题,所以说我不能达到岗位要求,只给一半的工资,根本就是她自己私人的问题所以她辞退我的,但是却是说成是我不能满足岗位要求。
还有被公司辞退 公司不是应该马上把工资结清吗 她还说得等到发工资日再去拿~~
哪为懂劳动法的朋友可以帮帮我 告诉我该怎么办 谢谢了!

问你几个问题:
1、有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限多长?试用期多长?
3、有没有规定解除合同的情形?
告诉你几个问题:
1、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克扣职工工资。
2、即便试用期单位也不得随意解除合同,需拿出证据证明你不适合这项工作。
3、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双倍支付经济补偿。

建议找律师

协议不合法,应该支付给你26日的工资。

至于结算时间,理论上是立刻结清,不过到发薪日再结也算合理啦

工资必须100%给,别的没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