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局局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11:14:15
局长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女儿是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护士专业学员,从今年7月开始到医院实习至今,他们没有任何生活费,而且上班也是三班倒。具我单位对习实及见习生来说,最低生活费是800元,而且吃、住不给钱。学校这样做是不是对的,是否符合现行国家的劳动法规定。

我不是卫生局长。不过,据我所知,你说的这样的情况,看你女儿有没有和医院或者学校签过有关协议。如果有,协议上如有提到自愿不要钱等,那就是不违法的。如果,什么也没有签,那么,他们这样做是不对的。建议你找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去咨询一下。或者找一个律师问问。应该可以告他们,找他们要回自己应得的。

我和你女儿都是学的同样的专业,我们当初实习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具我了解学医的实习时不但没有生活费而且还要交实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