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情况企业有权辞退我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4:10:48
我是马鞍山格力电器公司的普通工人
今天因为产品退货车间主任要辞退我
我与2008年2月22日入厂,经过6个月的学徒与适用期转为正式员工
合同是3年的
请问企业有权利辞退我么?
PS:我还想知道如果真被辞退了会有哪些补偿?
是有合同的
有什么样的赔偿?
可以赔偿多少呢

除非你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否则企业不得轻易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自身没有任何问题,企业也没有发生亏损倒闭的现象,此时企业要跟你解除劳动合同,那应该给予你赔偿金;
关于赔偿金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是这样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关于经济补偿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你目前的情况是满了六个月不满一年,如果真的被强制辞退,应给予你的赔偿金按一个月的工资乘以两倍计算;
此仅仅为本人的理解,建议你研究下劳动合同法就知道了。

如果是签了合同,公司要是抄你,就算是违约,你可以要赔偿
赔偿一个月的,因为你才在那公司工作一年。按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的工资

赔你一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