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养媳能结婚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23:32:35
我妹(不是亲妹是抱养的).在户口本上登记我妹是我爸妈的女儿,我俩有感情,打算结婚,想问一下我们到时能顺利结婚吗? 比如说到时登记结婚时会不会登记不了? 就算登记了到时会不会得不到法律承认(因为户口本上是我爸妈的大女儿(不是媳妇),跟结婚证挺矛盾呀)?

刚我有网上看到童养媳解放后明明令禁止的.所以请求专家解答.

我是行政部门法规口的.

你这种情况已经不是童养媳的问题了,这涉及到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之间的血亲关系问题.
你们俩是属于三代内拟制血亲关系,按照<婚姻法>和<收养法>的规定,你们是不能结婚的,因为办过正规收养手续的养子女与亲生子女,视同为同胞血亲.

你们如果要结婚,必须要让年父母到民政部门和户籍管理部门(一般就是指公安局),去解除你父母和你养妹妹的收养关系,也就是解除你养妹妹和你这个家庭的拟制血亲关系,这样,在法律上就可以视同为两个没有血亲关系的家庭了.

解除收养关系后,按照法律程序,你们就可以到民政部门申请结婚了.

千万要把法律步骤、程序走对,否则你们的婚姻是无效、违法的!
建议你们仔细去民政部门咨询,问清楚办理方法.有必要,可以咨询律师,一般的律师咨询,是不收费的,或者说收费很低.
事关婚姻大事,认真谨慎些没有错.不要怕麻烦、图省事,而造成终生悔恨.

祝你们幸福.

这个女孩不是和你童养媳关系,而是和你父母收养的关系,这样情况是可以结婚的。
结婚前需要注意的是首先要解脱养父母和养女的关系。收养关系自收养人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门部门登记成立,也可以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解除。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九条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解除收养关系后,你们就可以结婚了,祝你们幸福。

兄弟,你不是开玩笑吧?现在还有童养媳这回事?
看你妹妹想不想跟你结婚,还有家长的意见!
要是大家都没意见,证明你俩没血缘关系,就可以结婚啦!

最好不要那要
要是真没法了
那就叫你爸妈不她的户口改了

看你妹妹的意愿了,如果他愿意,问题就不大

只要没有血缘关系可以旳啦、

涐家里隔壁都有童养媳、不照样结婚生孩子、

没事旳、嘿嘿、还有、恭喜沵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