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出来旧合同能领补偿金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22:34:32
我的合同是07年9月-08年8月的,新的劳动法出来后,我没有重新和公司签合同,延用老合同,我的合同今年8月就到期了,公司现在一直没有和我签合同,12月3日公司说要我尽快办好离职手续,理由是公司经营状况不好,要减员,我想公司提出要补偿金,公司拒绝我说,我们签的是老合同,不能拿补偿金,请问,公司的做法合理吗?
急啊,请那位给我答复,非常感谢

公司这样是不合理的,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补偿金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尽管是签的老合同,但是应有08年1至8月补偿,及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补偿1个月工资。

原劳动法应该支付补偿金的,应该支付

他们合同到期未与你终止合同,也未签订合同。
所以你还可以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即从9月——11月,共三个月的工资。

双倍工资9-12月(3个月)
1个月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