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了人格尊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7:44:55
如果侵犯了公民的肖像权,名誉权,姓名权和隐私权应该怎么办?各自权利的赔偿及相关情况是什么样的啊?知道的告诉下!谢了!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别人侵犯了我的权利,只有自己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了该怎么办?

1、“如果侵犯了公民的肖像权,名誉权,姓名权和隐私权应该怎么办?”:
(1)可以和侵权人协商,让他停止侵权,并向你赔礼道歉、赔偿你的损失。
(2)在协商不成时: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包括物质损失、精神损失)。

2、“各自权利的赔偿及相关情况是什么样的啊?”:
(1)肖像权:应是权利人的肖像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被使用、且用于营利,才构成侵犯肖像权。权利人可以找侵权人要求撤下自己的肖像、赔礼道歉、并赔偿之前对方使用自己肖像所获得的利润的部分作为自己的损失赔偿;也可以继续让对方使用自己的肖像、但要求对方支付自己相应补偿费用。协商不成时: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
(2)名誉权:应是对方故意散播谣言,使权利人的名誉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形。赔偿只能是:精神损害赔偿金,另外是停止侵权、赔礼道歉。

(3)姓名权:冒用了你的姓名?不允许、阻挠你更改姓名?这种情况似乎不是楼主所说的情形。赔偿也只能是精神损害赔偿、姓名被冒用受到的损失。
(4)隐私权的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

2、“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别人侵犯了我的权利,只有自己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了该怎么办?”:
(1)没有证据就无法起诉。
(2)那就只能先想办法去找证据、找侵权人,找到侵权人了、打到证据了再索赔。

如果是人格尊严被侵犯是相对比较严重的 可以提出公开赔礼道歉和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 金额大概不会超过五千元 但是肖像权和姓名权的赔偿就相对较小了道歉是必须的赔偿金不会太多

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并且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为在审理民事侵权案件中正确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经验,对有关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