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群欧我, 我用刀捅伤别人!我应负怎样的法律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20:19:05
刀是我的! 我们都是未成年人

可能属于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具体要看情节。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赶快找律师,想一切办法把你定性成正当防卫。。
不然,你麻烦了!
未成年人也有被判刑的可能。不要大意了!

如果有证据表明确属别人惹起事端,并且别人先动手,而且对方明显人数占多。那么你算正当防卫。

如果是你先惹事,那情况就不一样了。

你十几岁了?
如果你没到14岁,恭喜你,你没事了。
如果你没到16岁,你的事情不大,只要你能证明是别人先打的你,而且人家最好别死,不然你完了。
如果你已经16岁了,那你完了,如果你无法解释为什么带刀,你可能会蹲号子。

别人为什么殴你.如果你挑衅在先的话.你捅上别人的话,就是故意伤人,如果是无援无故的话。 你回没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