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站在各方角度回答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16:37:04
甲乙丙丁4 人合伙经营两个时装店,一开始协商,因为甲远嫁香港所以负责进货,而其余三个只负责看店。应该还有说过不管开一个店还是两个店,甲都只负责进货。这样经营了八个月之后,一个店赚钱,一个店亏钱,看店的三个人说想把亏钱的店盘掉,专心只开一个店,甲不同意说:只求保本,不求赚钱,但是不可以盘店,否则退股,或者一个人拿不赚钱的那个店。三个人退让就继续这样经营。十二月,乙的哥哥有个机会愿意出货物,让不赚钱的店代销,条件是他拿利润的三成,完全承受压货。而这4 个人拿七成承受房租,税收,电费等等的杂费。这时看店的三个人感觉可以不拿钱进货,又可以不承受压货,所以都同意这个做法,这样甲只要进大店的货,而大家又可以不多出钱,不同的是看店的三个人要更长时间的看店,因为代销的货物是很多的,必须每天两人以上在店上做生意,于是和进货的甲商量,甲也同意代销乙哥哥的服装,现在问:这样合作,甲要不要出一个人工的工资?
但是甲无论进一个店还是两个店付出的时间都是相同的,区别是每次进三万还是进二万的货物,反正上班以外的休息都是去进货了.

我认为甲应该承担,但是不是甲一个人承担,应该甲乙丙三个人和乙的哥哥共同承担,因为赔钱的那个店销的是乙哥哥的货,再有就是合伙的生意怎么能一个人出钱雇佣人呢?甲应该出钱,但不是他一个人,应该是四分之一。
不知道我的回答楼主满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