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济宁市公路局 梁山段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5:09:07
他们不及时处理公路上的异物路中间横个那么大的轮胎没人管,差点丢了小命,高速管理处的人来了先问撞坏公路设施没先要罚款,无缘无故的非说我在路面洒机油了,就罚了我200,我拒缴罚款还扣了我车,说什么时候交了罚款才能把车拖走,这就是成天自称是为人民办事的人,大家说说这政府这社会咋办呢?

这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

第一层法律关系,你的车出事故了,导致机油洒漏,污染路面。路政部门按照公路法规向你收取赔偿费用,这是行政执法行为。主体是路政部门,是国家行政执法机关。

第二层法律关系,你认为高速公路清障不及时,导致车祸。这是个民事侵权行为,你要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利。主体是高速公路企业,是民事法人单位。

因此,这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在法律意义上,路政执法部门执法行动是不受高速公路企业控制的,你在维权的时候要注意区分,免得被法院驳回诉状。

这些都是强权单位,以后养路费不收了,还不得趁着现在还收,赶紧捞点啊。
以后行车注意安全。

可以向上级单位反映或者给省台有关节目联系,让他们报道。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打山东路政投诉电话96660,把实情告诉他们,一般这样的电话都有录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