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问题,烦请律师回答,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3:43:44
昨天偶然去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报中心查一下个人账户,发现一些历史问题,烦请那位律师大虾给分析一下:
本人1995年底由外地应聘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家外企,当时档案关系是随户口的,由于户口没能及时迁到天津,所以档案也没有办法迁到天津,现在回想一下当时就职的这家外企以没有档案为由按250元最低标准给上的社保,请问这种做法是否违反劳动法或其他相关条例吗?我还能申请仲裁吗?抑或起诉?谢谢。

以前可没有这么严格,按照最低基数交是可以接受的,所以我认为你现在要争取到补交,恐怕很难的,没有明确规定的

并且,劳动仲裁肯定用不了的,1年时效,至于诉讼是否可以,建议咨询下律师,或者去法律分类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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