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忙分析一下案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00:35:44
男,无子女。抱养一孩子(五十年代),让孩子叫他叔叔。养育成人。
孩子长大后尽孝,赡养老人。始终叫叔叔。未作任何领养手续。男,去世。

此孩子属于收养吗?他有继承该男子遗产的权利吗?如何证明两者关系?

此孩子属于收养,虽然没有法律手续,但却是事实收养关系。
此孩子有继承权。
需找到证明人和一些赡养老人留下的单据等作为证据。
另外,即使双方没有父子关系,只要有赡养事实存在,又没有其他继承人和其他意愿的遗嘱,法律保护赡养人的继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