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辜挨打应该得到什么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6:33:02
11月16日,我儿子正在学校上课,4名邻班学生把门踢开就砍,把包括我儿子在内3名学生砍伤,我儿子左手食指关节囊破裂,经查实我儿子与行凶者毫无瓜葛,没任何责任!行凶者与我儿子班班长有仇!当时现场还有老师在场,但老师并不制止,连医院都是孩子自己去的!请问打人者及学校应受到什么处罚?

学校未尽监管职责,无免责事由,应当与侵权责任人共同赔偿你的损失。侵权人也许还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应不予追究,但由其监护人赔偿你的损失。如果他们有的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左手食指关节囊破裂” 应该是轻伤,属于不告不理。

这种情况就是报案!

老师不会管,肯定是知道哪几个学生的家庭背景~

不要私下和解【他们父母肯定也会去找熟人和派出所的软硬说话】,否则孩子永远抬不起头。。。

这个是恶意刑事案件~

10个工作日【就是半个月】没有起诉书就立即上告市公安~。。。

公诉机关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伤者追究其民事责任,学校因监管不力可作为第二被告,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