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疑难杂症,帮忙理清思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7:16:54
我和公司发生劳动纠纷,就要开庭了。昨天刚交换证据回来,发现公司捏造了很多证据,弄了一张假工资单,把我公司写的很低;说我只在公司工作三个月,可我实际是7个月,还说我擅自离职,不是被公司解雇。而我有充足的证据反驳这些。
请问如果我的证据把他们的伪证推翻,法律对这种捏造证据的行为有什么惩罚吗?还有发薪水用得帐号不是公司的开户帐号,而是公司老板娘(公司财务)的私人帐号,这个能作为证据吗?谢谢

对于伪造证据, 史雪松认为"可以起诉, 不用等案件结束, 可以直接向法院另行起诉"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73586353.html?si=3

个人认为只要能证明劳动争议事实的,都可以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