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9 21:29:04
申请人
邓国兵,男:1970年10月13日出生,土家族家住:湖南张家界市教场路居委会10号等51人
被申请人:
湖南张家界市汽车配件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永定区崇文路48号电话0744-8320562
法定代表人符昌先职务懂事长电话13707447096
请求事项
1,请求被申请人退回申请人51人的押金34450元,从工资中扣除3%,共51人70000元;
2,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51人的经济补偿,共467200元;
3,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签定劳动合同51人的双倍工资赔偿金共计1197200元[注其中有几人已签定劳动合同但公司没有履行应尽的义务,没有交养老保险];
4,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休息日加班工资51人的加班公司,共计1106240元;
5,请求被申请人退还申请人2007年12月至2008年9月从工资中扣除51人的储蓄金共计12000元;
6,请求被申请人补交申请人社会保险金。
事实与理由:
我们是经汽车配件厂招工进人进入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被申请人没有与我们签定劳动合同,也没有交社会保险金,交社会保险金的人员放假期间每月补发生活费400元,没有交社会保险金的人员没有补发生活费,这种行为不的不迫使我们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申请劳动仲裁
至此
张家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代表人:梅正

你写的事实与理由过于简单,所以你们的仲裁请求别人是无法可以修改的。另外,要把你们这51人的基本情况全写,这样便于以后的执行。

你好,首先你们51人,都应该写请各自的情况,不可能情况都一样,比如上班时间,考勤情况(如没有可请求仲裁由被申请方提供)等,以便于以后执行。
第6个请示事项太模糊,应该写清数额,比如裁定你们赢,那执行的时候就难了,法院只能执行具体数额。
关于押金,你们可以先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让他们帮助你们。
如果有政策上不明白的问题,你可以打一下0311-12333,这是河北省劳动厅政策咨询电话,人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