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者死亡后 配偶有义务还债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0:42:22
分析详细一点,比如哪个法律中哪一条

婚姻法规定的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这一条可以通过目的性扩大解释为:婚姻关系解除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所以借款者如果是以个人名义借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关系另一方认可),那么未死亡一方则须对此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是有义务偿还的。

如果死亡一方以个人名义借个人之债的。那么另一方当然没有义务偿还。(合同法规定,双方合同不得对抗第三方)

这要看借款是用于什么目的了,如果是家庭那就要还,用于个人就不用了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是他个人所用就不用还了 但是你们两个共同用 那就得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