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公司同意赔偿,但是索要丢失货物发票,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06:56:53
用韵达邮寄时,发货我司保了物品的价格,共计¥15000元。收货方收货时内件少了几样东西,韵达同意赔付,但是必须要我司提供货物发票,我司在开始时就在运单上添了保价金额的,这样丢失时还必须要我们提供发票才能赔偿吗?那么保价时不能多写保额了?再说,这是公司间邮寄,如果是个人邮寄,有些东西根本没有发票,丢失的话,也必须有发票才能赔偿吗?合理吗?前提是我已经明明白白写了保价额了,又不是没有经过保价的。

不管是站在快递公司的立场还是你的立场上,出发票都是合理的。
你只丢了几样,而你保的是全部的。他要赔偿的话就赔丢的那几个。而那几个价值多少他需要一个价值证明。如果按平均价格给你赔的话,少了你不愿意,多了他就亏了。他也是为了减少损失.
“那么保价时不能多写保额了?”这就是存在一个足额保价与不足额保价的问题了。因为你发货的时候写的保价金额,那个快递公司他并不知道你的是不是足额的。
发票就是个你所要的赔偿与能得到多少赔偿的依据。

合理的,因为发票是唯一可以证明你这货价值的一个东西!

如果你拿不出其它佐证证明这个东西有这么多的价值,你只有拿出发票来。否则得不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