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交行信用卡,关于最低还款,高手解答一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5:22:24
我账单日是19号,我从11月24日到现在累计刷了5700元,今天去柜台还了2000,请问到还款日我这笔款假若还不清,那么每月最低还款额是多少,是按我透支的5700元计息,还是按我剩下的3700计息。还有就是,我剩下的未还款项能不能申请分期
交行的还款日不是账单日后第25天吗,那我19号账单日应该是在1月13日还完是吗?

我的意思是假如我到了最后免息还款日那天(例如13号),还没还剩下的3700,是不是银行就对我收利息了,这个利息是按5700消费总额收还是3700未还款项收。

首先:如果你11月19号之前没有消费过,那你12月13号不用还款,也就是说3700元只要1月13号之前还清就可以了(假设你的还款日是13号)
其次:如果你1月份一点都不还,那你的个人信用就会受到影响,银行会收滞纳金,还会收从11月24号开始到1月13号的每天0.0005的利息,也就是每天的利息为3700*0.0005=1.85元
再次:如果你1月13号还了最低还款额,那你的信用不会受到影响,银行也不会收滞纳金,但你还是要付从11月24号开始到1月13号的每天0.0005的利息,也就是每天的利息为3700*0.0005=1.85元
最后:你还了全部的3700元,那就一点利息都不用付
以下是交行关于免息还款期的定义,自己看看:
对非现金交易(预借现金或转账),从银行记账日起至到期还款日之间的日期为免息还款期。免息还款期最短25天,最长56天。在此期间,您只要全额还清当期对账单上的本期应还金额(总欠款金额),便不用支付任何非现金交易由银行代垫给商店资金的利息(预借现金则不享受免息优惠)。

按5700来还,而且是从你刷卡日算起,如果这笔款项已经出账单了,则是不能分期了。

第一:账单日19日,是指11月19日至12月18日之间的一个账期,所以你从11月24日至今的消费应该算在这个账期内,应该在09年1月6日左右还款;
第二:5700你是刷(卡)的,在1月份还款日前,是不计任何利息的;
第三:今天的2000元,可以不着急还的,你可以集中在1月份还款日还;
第四:刷卡透支与提现透支必须区分开,刷卡透支在账期内,不管你消费多少都不计利息的,提现透支,不管你是何原因提现,都要按你提现日期开始算每天万分之五的利息的,还不包含手续费。
第五:按你所叙述的,你不需要计利息;
第六:剩下未还款项可以申请分期,等待银行答复;

注意:可以集中拿几张自己的账单比对一下,就知道怎么回事情。

每月最低还款额是你账单的10%
当11月19日的账单是按你5700-2000元记账,所以你1月13日最低还要还370元。
在1月10日前,你都可以做分期
不过是以你单笔1500元以上都可以做分期。如果你是一笔刷的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