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益金的分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4 04:18:59
提取公益金的分录,请赐教

是的。

现在不用再计提了。

计提的分录为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盈余公积-公益金

《企业会计制度》指出,法定公益金指的是企业按照规定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的公益金,法定公益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时,就将其转入任意盈余公积。历年来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编写的CPA全国统一考试指定辅导教材《会计》对法定公益金的核算也有具体规定: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当按照实际使用公益金的数额,借记“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科目,贷记“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科目;对于用公益金购建的集体福利设施等固定资产进行处置时,应当将该资产购建的原始支出中使用的公益金的数额,从任意盈余公积转回到法定公益金账户。对于教材对该业务的上述处理,许多读者对此提出异议,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在使用公益金购置固定资产时将法定公益金转入盈余公积的做法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固定资产的实物存在,且属于固定资产。但随着固定资产的使用,其价值将通过计提折旧的方式减少而损耗。因此,相应要减少由公益金转入的任意盈余公积金额,借记:“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二、处置固定资产时,由于固定资产实物已不存在,因此,应将处置时的净损失冲减尚未冲减完的盈余公积(由公益金转入且在折旧时未冲减完的部分)。而教材中所说的将原支出数全额转回到法定公益金中去的做法不能接受。因为这样的处理与用法定公益金购置的固定资已不复存在、相应资产已经耗费这一事实不相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