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朋友房产继承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7:47:12
房主生前有银行抵押贷款,房地产证在银行继承人办了公证无法继承,继承人能否委托他人赎回房屋和卖房吗?这样的委托公证能否一起办理?受委托人是个人行吗?谢谢

银行在乎的是能否收回贷款,至于其他的事原则上银行不会干涉,所以只要有人愿意还房屋贷款,无论个人还是单位都可以。委托赎回到不必,继承人可以借款自行归还贷款,然后办理继承过户,然后再办理贷款归还借款就可以了。

1、继承的前提是遗产的所有权无抵押担保等他项权限制。
2、要想顺利继承,就要解除抵押担保等,就是代为承担债务。
3、只有遗产的所有权无限制时,且无其他继承人继承时,就可以单独继承。

你可以还清贷款,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继承人如有关于该处房产的公证遗嘱,继承人本人即可办理剩余贷款的还贷并领回房屋所有权证书。如继承人无归还银行剩余贷款的能力,是可委托他人以继承人的名义归还上述剩余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