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受劳动法保护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00:59:18
我在一家护理院做保洁工作4个月了,属于农民工,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被无故辞退,并以是临时工的借口不给补偿,请问我能得到补偿吗?急!辞退的方式是(公司另外请了人,让我带着她做,然后就口头告知我已经被辞退了)

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第二个月开始的第二倍工资+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的代通金,并补缴社会保险。
如果单位耍赖,就带着证据到劳动部门投诉。

临时工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与普通员工享有一样的权利。
你可以索要没签合同的3个月工资和2个月的无辜辞退赔偿金。
建议找当地法律援助部门帮助解决,年关将至,这些部门对农民工薪资保护很重视。

首先,临时工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您所说的情形可能是指您正在试用期 之内 。如果是试用期内,您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你们之间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是这并不影响你们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您提出辞职,工厂是无权克扣工资的。
第三,如果工厂克扣工资,您可以向劳动局反映,要求劳动局出面解决。
第四,请您保管好您在该工厂上班的证据,如上岗牌,工作证等

受法律保护!你可以去咨询一下当地的律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