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判决不公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23:55:06
房产纠纷案子,我98年结婚,原公房房改后,更名为我老公名下,于03年取得房产证,07年我提出离婚,回涉及到房产分割,这时婆婆婆提出出当初房改更名不合理,提出上诉,企图转移财产,剥夺我的财产权,一审法官不顾事实以牵强的理由把房产判与婆婆,我向中法提出上诉,并在开庭 时,拿来出新的证据,把一审的依据全部推翻,以为这回可以有个公正的结果,可是中法的院长出面,不让改判,维持原判,我真的不知道这个结果符合情,理,法中的哪一条,真的是有冤无处申,有理没处说啊,求哪位帮忙,还我一个公道,给一个弱女子主持公道啊。。。谢谢!!!!

还能上诉吗? 你最好找到更多的辅助证据,辅助证明你当初提供的证据,比如鉴定 什么的。
按道理说 应该属于共同财产,应由夫妻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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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那样公平可言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