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要搬厂了。公司给补了分劳动合同协议,请帮我看看有什么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9 00:07:22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为保障甲方合理、合法的劳动用工权与管理权,甲方结合法律法规之规定,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与特点,制订了各项内部管理规定与劳动纪律,乙方清楚知晓,认真履行甲方内部管理规定是每位员工的劳动义务。为保证员工明确知悉并正确履行各项劳动义务,现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签署如下协议作为员工劳动合同书的补充,与劳动合同书同时生效。

一、乙方须仔细阅读和了解甲方的各项内部管理规定与劳动纪律,并遵守如下条款,如违反如下条款,甲方将作出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可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违反如下任一规定,经甲方书面通知警告,而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警告之次日起连续三十日内重复一次同样的违规行为,或三十天内任何违规行为累计达三次的,即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形式解除劳动合同,甲方无须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1.上班时间不按规定着装,进入厂区不佩带厂牌、厂徽者;
2.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躺卧偷懒、吵闹喧哗、嬉戏娱乐或串岗闲谈防碍他人工作者;
3.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的;
4.违反劳动纪律,迟到、早退、旷工、或消极怠工,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生产任务的。

二、乙方违反如下任一规定,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形式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1.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企业和员工的利益遭受损失的;
2.工作不负责任,经常出废品,损坏机械、设备,浪费原料、物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及公司财经制度,欺上瞒下,假公济私,挥霍浪费,截留企业利润,利用不正当手段私分企业财产,贪污、侵占、盗窃、挪用企业财物,使企业蒙受经济损失的;
4.对同事恶意攻击、诬陷、诽谤、制造事端,或以暴力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的;

这好像只是规章制度不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包括以下要件:
1. 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
2. 劳动者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等
3. 劳动合同期限
4.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5.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
6. 社会保险
7. 劳动报酬
8.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9. 试用期、培训、保密协议、补偿保险和福利等 (可选)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我仔细看了看没有任何地方不合法,这个都是雇佣与被雇佣的一种劳务合同,现在外面工作不好找,经济又萧条,请楼长着重考虑。

没什么不合法的
就是想找个理由啥时候看你不爽就把你给干掉

看好了再签,别到时候公司再最近一页纸。

只有甲方权利没有乙方权利不合法

放心 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