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算什么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6:45:24
半个月前和朋友一起去和别人 约地方打架,对方下来4个人把我们砍了,一个胸前缝8针,还有个胳膊肌腱砍断,我挨一刀但是是刀背砍的,只有一个红印,, 我们5个人,都没动手打,只有胸前缝8针的还手桶对方一个人两刀,很浅的,

现在被定成聚众斗殴了,我没有动手打,只是去了一下,如果真是逮着我会定成涉嫌聚众斗殴? 拘留我??? 不会判刑的吧,,
对了 还忘记了 我是累犯,前一次因为寻衅滋事被判半年...

男子汉就常常打个架砍砍人~!一前也不是吗~!
现在真是 的`
闷死人了`!
也不让打架不让砍人,,,~!

孩子 我真为你感到悲哀了,
好好地生活不好吗?闹过一次还要闹第二次,好好地找份工作,为社会创造财富,为自己为家人负起责任。

姐姐的箴言,希望采纳!

你和别人一起去约好的地方打架,本身已经具有参与的故意和同谋,已经具备了构成聚众斗殴罪的主观意识和行为要件,尽管打架的时候你没动手,但是共同犯罪中一人即遂则全体承担即遂结果,所以你的行为的确是“聚众斗殴罪”。

如果你没有动手的事实情况被法官认可,可以使你在共同犯罪中处于从犯地位,在量刑的时候会轻判,只要最终对你的刑罚没达到有期徒刑以上就不是累犯。

上次判刑和现在相隔时间够5年了吗 不够的话 会加重刑罚的.只要当时你在现场 就是参与了,也就会判刑,即使对方伤逝再怎么不严重 你们也脱不了干系 只不过在法庭审理的时候 会分析案情 并区分主犯 从犯.根据你说的情况 你不会太严重的 好的话 也就是判个拘役几个月

据你这个情况,肯定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而且是属于刑事犯罪。你们是经过预谋的,即使你最后并没有动手打人,但仍然属于犯罪,属于犯罪未遂中的犯罪中止,具有从轻处理的情节。
你有前科啊,被判刑的话,刑满后三年内再次违法、犯罪的,应该从重处理;若是行政处罚(如行政拘留),处罚解除后半年内再次违法、犯罪的,从重。
可能你有点不理解,我给你举个例子,甲事先踩点预谋盗窃一住宅,但最后因为害怕该户住宅的狼狗而未进行盗窃,后被巡逻的民警抓获,其自主交代预谋盗窃的事实。这也是属于犯罪未遂中的犯罪中止。
另如卖淫嫖娼,只要男女双方谈妥了嫖资,即使未发生什么关系,也算是卖淫嫖娼。
说的不够详细,希望理解。

小伙子,冲动是魔鬼,按你说的这个情况你们基本上属于黑社会一个性质了,处理会比较严重,即使没动手也是去战脚助威去了,如果赶上专项战役时期可能会判很多年,希望你赶快去自首也算有个从轻量刑的情节,算有立功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