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试卷怎么分类的?分值比例是怎样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7:21:52

给你2008年的参考一下.

(二)考试内容、方式和科目。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准。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试题。各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包括: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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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整个试卷的分值是600分,具体科目的分值则有一些变化:

卷一整体上保持了稳定,变化极其微小。法理学、宪法学和法制史三科都保持不变,分别是23分、21分和10分。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则比去年少了一道单选题,分数降至13分。经济法和去年持平,仍然是40分。三国法中的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保持不变,分别是12分和15分,国际经济法部分则增加了1分,达到16分。

卷二中三个学科的分值多年保持不变,今年则是略有调整,刑法少了一道不定项选择题,刑诉则是多了一道不定项选择题。如此,三科分值分别是:刑法58分、刑诉52分、行政法40分。

卷三的科目分值也是多年未变,今年则有很大调整。民法不可思议地激增12分,分别从商法和民诉中夺走了6分。这样,卷三的分值分配就是:民法74分,商法28分,民诉48分。

卷四的论述题往往涉及多个学科,导致统计分数的困难,所以要统计出各个学科所占的分值可能会有一些争议。大致说来,民法97分,刑法78分,民诉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