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服刑人员的档案应移交到哪个机构?(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0:12:35
服刑人员原是本公司员工,因其违反法律被判7年有期徒刑,虽在被刑拘后我公司已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办了退工,停了保险,但档案一直未转移,现档案还在所在区的社保中心。若办理档案移交到所在区劳动局,需要缴纳存档费,因其已经不是本公司员工,本公司没有义务为其交存档费的义务,但现在见不到她本人,也联系不到他的父母及其他亲戚朋友,虽然存档费不算太多,但这样下去无休止也不是办法。若交到所在街道,街道要单位出具相关的情况说明,并要求员工本人签字,但现在根本不知道他的下落,不知道他被关押在哪里,所以也是不可能。
我想问的就是除了以上两个部门,像他这种情况,档案移交到哪个机构或部门比较合适?且不会再与我单位有任何关联。相关的手续又该如何办理?

目前的办法还是交到劳动局为好,至于费用可以保存好收据等其出狱后由其承担,别无良法。

凭判决书转递到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服务机构。

您可以去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询问具体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