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公司开除,赔偿金如何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14:16:50
大家都知道最近经济不景气,很多公司都倒闭了。我们公司现在虽然没倒闭,但是也有很多人被开除。
大家都是08年之后续签的合同,如果这时候被开除,赔偿金如何算?
从已经被开除的同事那里听说,只赔了两个月工资。理由是从08年新劳动法颁布之后算起的,也就是说他们以前的工龄都没有了,相当于是08年之后进厂的新员工。因为现在还没有到09年,所以还不满1整年。
不满1年但是超过半年是按一年算的,一年给两个月。
请问我们公司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以前的工龄真的就没有了吗?

以前的工龄算入内,企业这样做是不合理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赔偿依据: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虽然劳动合同法是08年颁布的。但作用是补充劳动法的。并不意味着一切从08年计算。应该给,劳动法有明文规定,但各单位执行起来是有偏差的,你又没有时间为几个月工资的补偿费去跟单位打官司,所以很多企业不给。如果不给可以在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这样是不对的。

分两种:
第一种:合同到期的赔偿办法是:
从08年开始算起,在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满一年给一个月,未提前的再加一个月的待通知金。

第二种:合同未到期的赔偿办法是:
从入职时开始赔偿,算法分两段计算,08年以前的部分满一年给一个月不满一年按一个月计算。08年以后的满一年给一个月, 不满半年按半个月算。08年以后如果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支付。

只要是在现在的公司的连续工龄都应该给付补偿金,每年工龄一个月,标准是终止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若是不予改正就到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投诉,会得到满意的答复的!

不合理,以前的工龄照样应该按当时当地的补偿金标准计算。

只要是在现在的公司的连续工龄都应该给付补偿金,每年工龄一个月,标准是终止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若是不予改正就到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