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2009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1:52:32

居住在城镇的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900元;居住在农村的烈属提高到每人每年4140元。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15720元、14100元和4680元。

民政部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