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和电瓶车相撞,该怎么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4:11:17
汽车正常右拐,电瓶车闯红灯左拐,碰到汽车右边保险杠,当时速度很慢,电瓶车主也没有事。停下来说算了,他也没有拒绝,就把车开走了。结果之后电瓶车车主报警,和他去医院检查,拍片子没有问题,右腿擦破些皮,开了些药。他要求开病假,开了三天病假。
我应该负的责任,支付的赔偿有哪些?
他单方报警,对我会不会有什么影响?
如果电瓶车车主要求去交警大队处理,是否一定要去,不去又会有怎样的影响?

电瓶车属于非机动车,机动车于非机动车相撞,即使完全没有责任,也要负责至少20%的赔偿责任。
楼主至少有观察路况不够严密、采取措施不够及时的过失,个人以为楼主以更改负责30-40%的赔偿责任。
对方的损失包括:3-4天的误工费、车辆修理费、治疗费、前往医院的交通费,楼主只需对这些损失的30-40%进行赔偿。
当然,我这里说的责任不能算数,还要安交警开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电瓶车主独自报案,对楼主没什么影响。因为你们当时实际上已经私了了,而法规是承认私了的,虽然现在电瓶车主“撕毁”了你们的“私了协议”,但不能改变楼主当时离开现场是因为存在“私了协议”这一事实。所以,对楼主没什么更不好的影响。

补充答案:
如果是电瓶车主要求楼主去交警大队解决问题,楼主可以不予理睬;如果是电瓶车主报案后,交警大队通知楼主去,那楼主最好还是去

我也刚遇到这样的一件事儿,现在我开车只要见到电动车我就发慌。后遗证呀!!不过我们谁也没有受伤,就是我的“宝马”中门瘦了一大块儿。

如果之前你们有过口头协议,认定双方均不追究,现场已撤除,责任便无法认定,如果你并未当时逃逸,那么事后你什么都不必支付,如果非要支付,那么站在谁主张谁取证的立场上,对方必须出具当时你的过错行为证明,如果没有,并且事情这么小,你不必为此支付任何东西,对方要求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