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后,如果公司倒闭,可以向法人追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4:08:40
与公司发生劳动纠纷,劳动局仲裁公司给我一定金额的赔偿,但公司不服上诉,并扬言要一直告下去,拒不付款.
公司运行状况不是很好,再继续耗下去,法院至少要大半年才能到终审判决,如果这期间公司宣告倒闭或注销该公司的话,我的赔偿金是否会出现所要困难的问题?
可以要求法人赔偿吗???法人就是公司的总经理.

1、“如果这期间公司宣告倒闭或注销该公司的话,我的赔偿金是否会出现所要困难的问题?”
当然会。但是注销必须要把所欠的债务还清,工商局才会注销,所以注销的可能性不大。倒闭破产,那就没办法了,要不了工钱了。
2、“可以要求法人赔偿吗???法人就是公司的总经理.”
法律上没有依据。
3、可以申请先予执行。如果觉得对方有转移财产并让公司破产的倾向,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判决结果下达后,倒不倒闭,都无关紧要了。

  可以向法人追偿,不能向法定代表人追偿。
  《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规定:“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法人即公司,法院判决后,公司应当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公司倒闭,应当从清算的财产中清偿。
  法定代表人是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作为法人的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法定代表人身份也就不复存在,没有履行法律文书的义务。即使公司存在,其个人财产也与清偿公司债务无关。

如果被告是有限公司就不能找法人追偿。如果对方是无限公司的话可以。

你这个问题很简单,你就是担心拖下去公司关门了,赔钱没找落了。你这个事儿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就只把公司财产通过法院查封。案子什么时候搞清楚,账什么时候还清,就解除。这个过程中无论他公司怎么倒闭,你保全的财产别人是无法变卖和执行的,必须通过你的法院解除查封才能动。如果牵扯多个债务人,这个公司又败诉了,那就拍卖你保全的财产。你分了钱以后,剩下的分给其他债务人。如果公司胜诉了,你的钱就没了,而且你保全的财产法院自动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