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工伤处理还是交通事故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5:10:10
2005年12月5日外出干活的时候,驾驶车辆和一辆农用车发生碰撞(事故认定对方全责),造成本人大腿股骨粉碎性骨折.至2008年4月份左右最后一次治疗终结,2008年8月份做伤残鉴定为10级现在想知道:
1、这样的情况是工伤处理还是按交通事故处理比较好,赔偿的多一点?因为对方农用车保险不多,经济条件也不好。
2、在处理这个事件上有哪些地方需要注意时效的?
3、在这个事件中,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
4、现在单位领导都换了,分管领导不积极,该如何处理?很气愤啊!
望专业人士给予解答,谢谢!!

1、这样的情况是工伤处理还是按交通事故处理比较好,赔偿的多一点?因为对方农用车保险不多,经济条件也不好。
答:类似楼主的情况,既要按工伤处理,也要按交通事故赔偿处理。这两个处理即不矛盾也不能相互取代。
无论是雇主还是肇事方,都有法律责任和义务。

2、在处理这个事件上有哪些地方需要注意时效的?
答:凡是牵涉楼主利益的事情,都要注意时效,时效是从楼主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开始计算。

3、在这个事件中,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
答:要看楼主准备怎么处理,不同的处理方式需要不同的材料。当然最重要的是要为自己的主张准备各种有利的证据。

4、现在单位领导都换了,分管领导不积极,该如何处理?
答:不管单位领导换不换,只要单位没有倒闭,在楼主的工伤问题上,就有法律义务和责任。
楼主首先与单位领导交换意见,向单位领导提出自己的要求,并与单位领导协商。若要求不能满足,楼主可向劳动仲裁部门投诉;若依然不能解决问题,就只好向法院起诉了。

既要按工伤处理,也要按交通事故赔偿处理。这两个处理即不矛盾也不能相互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