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补偿中的工作时间算试用期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9 01:35:53
被公司辞掉了,公司提出补偿半个月工资,劳动法规定半年以上要按一年计算应补偿一个月工资,可是我是从签合同到现在是5个月,加上3个月试用期是8个月,请教试用期应不应算在内,我要求补偿一个月工资有没有法律依据?

1.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内。因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而不是“合同年限”,试用期也是工作,当然要包括进去。

  2.你是在3个月试用期后才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未在你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你两个月的双倍工资,也就是原来已经发放一份工资的,应当再发放试用期的后两个月的一份工资,即两个月工资。

  3.如果公司约定你是3个月试用期的,那么劳动合同期限必须是3年及3年以上才行,如果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年,那么就是违法的,必须支付超出法定试用期的期限的工资的赔偿金。比如一年期合同,那么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公司应该支付你3-2=1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4.公司裁员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否则就应当再支付你1个月工资的代通金。

  5.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免费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