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裁员的待遇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4:10:12
我现在在单位上班,签了劳动合同,从2月25日到现在。每个月工资1700加200福利,但是现在单位说要裁员,我能得到什么待遇?季度奖和年终奖有么?能得到几倍的工资补偿?谢谢

大约11个月的实际工作时间,因此按照劳动合同法,应该得到1个月的工资补偿。如果单位裁员是由工会或劳动部门备案同意的,则你可以得到补偿1个月工资,即1900元。
如果单位并无过硬理由裁员,可以拒绝,如果单位执意解除合同,你可以要求2个月工资赔偿。
见“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季度奖和年终奖如果在合同里则应该拿得到,如果只是口头的,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