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补偿标准,方法及相关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3:55:06
咨询:老人现年83,由于鉴定较晚,致使病情严重,失去自理能力。我想了解一下,在鉴定之日之前的时间段,是否可以要求职业病补偿?还有在此期间医疗费用,是否也可以补偿?由谁来补偿?原单位还是社保?还有一个问题,从62年下放后至今,没有接受过任何福利待遇,想了解下有无这方面的补偿!
因家处农村,而老人由于病的原因,长期身体不适,经常要去医院进行医治,因此长期以来给家庭造成很大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
望能予答复!谢谢~~~~
最新职业病赔偿标准
一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λ。注:如果δ退出工作岗λ,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λ。注:如果δ退出工作岗λ,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8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λ。注:如果δ退出工作岗λ,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8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四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λ。注:如果δ退出工作岗λ,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工伤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