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有义务为父母还债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16:14:41
父亲早年生意亏本,欠下很多债务。绝大多数债主曾经都是亲戚或朋友,并且收了多年的利息,看在父亲的情面上已经不再要求还债了。家里的所有财产包括房子都早已被父亲变卖还债了。我已大学毕业工作六年,每年的工资都交给父母还债以及父母的生活费用。为人子女,我认为这也是自己应做的。
父亲曾于2002年借叔父五万元,父亲打了欠条给他(欠条上没有说明何时归还),并在上面注明“月利息八厘”,(“月利息八厘”这几个字后来被叔父涂改成“同当期银行利率”)。在2004年本金连利息已归还部分,尚欠两万五千元。叔父以为我有钱,于是常到我单位找我,以及我的领导,威胁要起诉我,并且要找讨债公司到我单位来闹,搞得我很难堪,在单位别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我,我感觉再这样下去,很难再呆下去了。
知道百度有高人,所以在这里求助解惑:
1.叔父有没有权利起诉我,我有没有义务帮父亲还债?
2.叔父这样找到我单位,影响到我的正常工作和声誉,我可不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去阻止他,甚至要求道歉或赔偿的可能。
3.叔父找讨债公司(看上去就是一些社会渣滓)找我的麻烦,我该如何保护自己免受伤害?
万分感谢!
说明:我没有继承任何父母的财产。父母能变卖的东西早都变卖还债了。现在父母的生活,还全靠那点退休金和我的补贴。
看到这么多的热心人,真的很高兴,谢谢大家!

我在网上咨询了一位律师,得到的回复如下,供大家参考:

你没有义务代你父亲还债,成年子女与父母的经济是独立的,他没有权利起诉你。你可以起诉你叔父,要求他停止侵权行为,要求道歉及赔偿损失。讨债公司找你麻烦,你可以报警处理。造成损害的,可以要求赔偿。

有父债子还的法律规定,但是父债子还是附条件的。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该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

根据上述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偿还债务,但是应当在遗产分割前放弃继承。

针对你提问的标题回答:子女有义务为父母还债。

还是打电话去咨询吧。这里的答案也不见得标准。

有道德义务,没有法律义务。

从法律上来讲,据《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和成年子女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经济是独立的,他人没有代为承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体的义务。所以只要不是家庭共同债务,也没有继承债务人的遗产的话,父母的债,子女没有代为偿还的法律义务的。
但从道德层面来讲,父母背负还不起的债,子女在有经济能力的前提下,应该替父母分担,但道德是是不能强迫的。

朋友这样情况来说父债子偿也是应该的,我看了的文件说已经还了那么多也不容易了,作为你也是一个好孝子了,但是亲戚之间难道一点亲情嘛!!你可以解释给你叔听下了,我相信他应该会讲理的。如果他是这样的话你可以不还他了,因为他在借条上乱改,这就是做假帐,是要作废的,因为你父亲也去世叫谁来作证明啊!!!说得好就有钱还给他了。如果我遇到这样的亲人我就再也不理他了,与他断绝任何关系了!!自己努力了朋友!!困难是暂时的!幸福会离你越来越近的!!开心点!!!

如果继承父母的财产就应该偿还债务

根据法律规定是没有这个义务,但是在中国这样一个社会,,有“父债子偿,天经地义”的说法

法律规定是没有这个义务////
但是具体问题具体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