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死后债务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21:40:08
当事人死后债务问题
案情介绍;当事人因车祸意外死亡,因在外面经商。债务多(有客户欠当事人的,由当事人欠供货方的)。当事人离婚后再婚,前婚有一女(13岁),现在有一儿(5岁),父母健在。出事后当事人留有银行卡内的存款已按照法律程序分割,现在面临外面债务处理问题。
询问:现在当事人在外面所欠债务应该全部有其现在的妻子承担还是怎么样?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谢谢了

1、债务人死亡后,需要依法用其遗产继续偿还债务。
  2、债务人遗产已经由继承人依法继承的,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3、债务人遗产未由继承人继承的,直接用其遗产偿还债务。
  《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关于当事人死后的债务问题,首先要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应由其现任妻子承担,如果属于死者的个人债务,由死者的继承人按照各自继承的比例分摊债务,如果还有不清楚了,可以到参考资料网站,有我的联系方式,再咨询我。

当事人的个人债务,应由他的遗产来偿还。若遗产有继承的,应由继承人来偿还。
若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应由妻子继续承担债务

如果继承人继承了财产,就应该在继承的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当事人的财产由谁继承,便由谁来承担当事人的债务问题。
这也要看情况了,有可能这个债就到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