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讹诈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0:48:17
我上班路上一到星期天就有倒卖二手车的人站在马路中间拦车,问卖不卖车,影响交通。上星期我开车在那条路准备右转时前面的车被两边的倒车人拦住可能有意要卖车在那讨价还价,我等了一会,后面的车就按喇叭催我(因为我左前方有小空可以小心的绕行前车),我挂一挡含离合往前通行的时候余光看到右边倒车镜刮到一个倒车人的挎包肩带,我想倒车镜是半圆形的,我往前开带子就会顺着镜子的弧度滑下来,所以只顾注意左边别刮到等信号的车了,等我往右再看的时候就没看到那人,这时候别的倒车的人说“下来吧,刮着人了”,我也生气,因为这事本来就是他们占道在先,再说即使刮了也只是刮着书包带给刮坐下了什么的还让我下车,我就回了句“刮什么刮,你们挡道了不知道啊?”然后我也没下车也没看那人到底是坐下了还是怎么了就走了,这礼拜就有交警来把我车托走了,托的时候还和我家司机说“这帮小子就想要俩钱”,到交通队之后自称被刮着的人的大哥跟交通队说看病都花3000多了在家养病呢,说晚上要和我爸妈单独谈谈,晚上我爸和那个自称大哥的人通电话,说要看看那人被刮成什么样了,那个人说不用看,咋也没咋地,就是当时听我说话来气,还说就是要1万块钱,拿了1万块钱就到交通队消案,要不就拖着,反正车在交通队押着,他们也不着急,之后又和那个“大哥”联系过几次,他说即使到最后上法院,法院判我一分钱不拿,但至少要给我拘留15天,说我这是造事逃逸,对方还透露过在交通队有人,我到交通队写笔录的时候,办案警察当面给其打电话让他们来人和我们见面谈谈,他们说就不想和我们见面,警察让他们来人写笔录他们也以要到医院“复查”为由推托,警察还把我的身份证,驾驶证都扣了,我是本地人在本地过年,要是外地人把身份证扣了还回不了家了,这事到底应该怎么办?要是真给他撞了也行,根本没咋地就让人讹1万块钱是不是有还太屈了,要是这么轻易给他们了,现在经济形式这么不好,我天天上班走那条道,他们还不得再换拨人还来碰瓷来啊~我又没把他怎么着,他们也拿不出就医的手续,开口就要1万块钱,这算不算诈骗?我算不算逃逸罪?我下面应该怎么办?要是让他们得逞了,他们一看这个来钱快,那还不一定得害多少像我这样不明白的人呢~
我问了能不能给交警队押钱先把车提出来,交警说不行,现在他们就是咬着肇事逃逸拘留15天和“拖”字诀,反正他们也不着急要这钱,真拖我个1年半载的,我光在交警那停车1天还不少钱呢,那天我问停

1,没有任何情况显示你有肇事逃逸的情节。“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2,关于车辆。你可能不知道一点:事故中交警部门暂扣车辆只为检验鉴定所用,检验鉴定结束后就必须发还。按照最新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也就是说扣车不是无限期的,更不需要所谓的销案。
这事放我手上,如果对方确属无理取闹,我就让你先把车检做了,然后直接放车。

1,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你有一个情节的命中和运行。 “交通意外”,之后发生的一宗致命交通意外,交通意外和行为的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
车辆。你可能不知道事故的交警部门扣留的车辆只可用于检查和评价必须偿还结束后的检查和评估。按照最新的道路交通事故,程序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检验合格,三天之内的认证机构的现场调查事故确定公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商定的检验和检验鉴定机构,鉴定期间,在商定的时间内完成,不得超过20天。超过20天的,应当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但最长不超过60天。

拘留不能无限期地,但并不需要所谓的关闭的情况下。
把我的双手,如果对方是无理取闹,我就让你做的第一辆车检查,然后直接就把车。

这样的人都有哦 ?摆明就是敲诈你了啦。
你说打110 啦。说什么有人认识都是骗你的。那些是惯犯了。
交警那些也是有些气人的。说不定收了钱也不一定。如果你什么都不做就把钱给了他。那你就是亏本了。所以。还是各方面都做一点吧。
知道对方摆明敲诈。你都搞不成他我就觉得太不公平了。

碰到这种事情,不下车,报警,他们人多一起哄,你就晕了。这是个教训,速度慢怎么能受伤。

如果换意识“碰瓷”一定不要报交警,要直接拨110,他们的处理流程是不一样的!!!

现在被交警扣了,你就不要着急了。着急的话吃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