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以失踪逃避离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4:28:58
老婆上网变卖首饰,到处借钱,去找网友,我寻找多日,用尽一切能联系到她的方式,皆无果,我忍无可忍决定提出离婚,,,,急 急 急 急

首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的,必须失去联系2年才可以的。一般的离家出走是不可以的哦。
而且,感情关系也很难处理 最好和你老婆好好的沟通一下 能弥补的最好弥补回来。或者事情本身你 也有原因呢?
好好处理吧~祝你幸福~

1.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但你嫂子显然不是失踪,而是有意逃避.
2.以她娘家地址为被告住址(现在法院没有明确的地址是不会立案的).然后让她娘家人以同住成年家属身份签收.或向法院要求公告送达(要60天).
3.你的财产损失没有什么可以挽回,因为照顾她是你大哥作为夫妻一方的义务.当然如果你大哥大嫂确实未共同生活的可以退回彩礼,你如果还能找到你大嫂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当然就能要求她赔偿精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