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补偿金的劳动仲裁,公司要去办理退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02:36:33
因为离职原因的关系, 员工是公司无理由开除,公司是说员工旷工自动离职。 在劳动仲裁,而且已经仲裁判决,支持员工的说法。公司上述了,法院还没有开庭。

现在的问题是, 因为这个原因,公司可以帮员工办理退工吗? 因为距离发生日起事情已经过了三个月,才等到仲裁判决。 公司一直以这个理由为名,要求我们撤诉, 否则不办理退工手续。

因为劳动关系一直在原公司, 所以导致这段时间没有哪家公司愿意顶着风险录用。无法再就业。也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

如果这样的话,公司因为开除员工,没付补偿金,员工走司法道路来解决问题的,这段时间就不能正常就业了吗? 因为公司实在是无理取闹编出点证据来证明员工旷工的。虽然仲裁支持了, 但是还有法院一审,二审。

补充说明一下: 因为还有一个工伤一次性补贴的问题,一起仲裁的。所以不算是一裁终决。

急~~~ 员工该怎么办? 非得跟公司耗上一年半载的?不能工作?
补充说明------------------------------------------------------------------------------------------
事情的发生是由于员工和领导发生了冲突,员工最厉害的行为是当着领导的面,扔了文件。于是, 员工于8月19日公司公告该员工违反了**规章制度(该制度的程序不合法,员工从未见过),予以免职。第二天就让员工填了离职移交清册,由警卫强制带出厂。现在员工手上只有清册的副本,正本是公司保管。
员工离开厂到劳动仲载申请调解,公司的人很明确地告诉调解员,员工已经被开除了。
员工于9月份正式向劳动仲裁立案,11月份开庭的,公司的主张是,当时公告是“免职”员工自8月19日起至后面10月份多, 连续旷工2个月,他是自动离职,不存在开除。
仲裁的判决出来了,当然主张员工的说法,但是公司要上诉。
公司一直没有为员工转出社保关系,到现在一直在交。因为这个原因,没法正常就业。

于是11月份,我们又申请了一起仲载,要求公司为员工办理退工手续,赔偿前三个月的误工费。仲裁的结果大概是可以支持员工,让公司办理退工手续,但不指定内容。误工费应该是没戏,在昆山还没有关于

第一,公司开除,没有书面通知?有书面通知,可以做为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去找工作,如果没有书面通知,也就是说离职不成立,劳动者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工资标准不能低于地区最低工资规定,并缴纳社会保险。
第二,如是公司也承认劳动关系解除,则理应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如果拒不办理,劳动者可以申请由劳动行政部门强制办理。
第三,公司开除员工,要有书面通知,而且要写明开除理由,公司以旷工为由开除员工,要看公司有没有相关规章制度说明旷工可以做为开除员工的理由,如果没有相关规章制度,则不能以此为理由解除劳动关系。
第四,还是那句话,既然公司承认解除劳动关系,理应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至于经济补偿,这与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不矛盾。
第五,公司编出的证据,没有公示或你的个人签字,不足以作为证据采纳。
第六,你可以增加公司未给你及时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造成损失,要求公司赔偿作为你的主张项或反诉项。

官司从来就是不好打的,你的公司的确有点犟。既然遇上了,只有承担了。今后注意签合同和履行自己的职责就行了。
在这个期间你可以找工作签劳务协议或口头约定的临时用工工作了。
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本身,你也可以提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