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和诉讼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12:00:18
根据旧的《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也即是发生在2008年以前的事,如果一个劳动争议,劳动者在仲裁时效期间内没有起诉,在法律规定的1年的起诉时效内提起劳动仲裁,假设劳动仲裁劳动者因超过仲裁时效而被驳回申诉,那么,再向法院起诉,会不会被受理? 因为法律规定的是劳动争议案件是仲裁先置的案件,说明:申诉请求包括:经济补偿金和加班费两项。如果法院受理,因为已经过了仲裁时效,那么企业可不可以此来抗辩?
请高手指点

对于已经过了诉讼时效的劳动争议,一般仲裁和法院都是不受理的。即使受理,公司也可以抗辩。
但是加班费未付属于拖欠工资,时效从离职时算起。如果该员工是2008年5月1日后离职的,现在就未过时效。

会受理的 就算你过了诉讼时效 只是最后结果会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