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劳动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1:38:13
求新加坡劳动法全文

1、工作合同:在工作合同中列明的具体工作完成或达到规定的期限,该合同自动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工作合同,签约双方均有权提出终止。签约一方在合约期满前提出终止工作合同须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1)如雇员工作少于26周须提前1天通知;
  (2)如雇员工作26周至2年期间须提前1周通知;
  (3)如雇员工作2年至5年期间须提前2周通知;
  (4)如雇员工作超过5年须提前4周通知。

  2、工作时间:工人的正常工作时间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5天半,即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或每2周工作不超过88小时。工人在雇主的要求下在超过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工作,雇主应支付至少正常工资的1.5倍。

  3、给付工资:依据工作合同确定工资,包括根据合同完成的超时工作奖金,不包括住宿、水电费、医疗及其它生活福利等。雇主应及时给付工资,当月工资应在第二个月的前7日支付,当月超时工作奖金应在第二个月的前14日支付。雇主支付工资时,可扣除工人未做工日薪、因工人失职造成的钱物损失、向工人提供的食宿费用、提前支付工人的预付款或贷款或多支付的工资以及需由工人支付的所得税。

去以下网站参考

http://www.mom.gov.sg/publish/momportal/en/communities/workplace_standards/employment_standards/the_employment_ac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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