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违法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16:27:53
我与公司(私营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是08月1月1日至08年12月31日,但公司因不景气提前在本年的10月25日结束劳动合同,补偿我一个月的工资。我在本公司做了四年,是不是应该按照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这样是不是应该补偿我4个月的工资才对?本年的7月我办理了退休手续,这与劳动合同的履行有悖吗?与劳动补偿有关联吗?

一、如果公司未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你,则需支付一个月的待通知金;
二、经济补偿的年限应当从进厂时计算;

是的,应该补偿你4个月的工资。这个问题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