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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2 10:49:46
中新网12月19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陈水扁18日晚再度获得无保释放,虽然法官加了两条但书,要陈水扁不得对本案相关人实施危害或恐吓行为,但资深媒体人陈挥文认为,审判长周占春连续两次释放陈水扁,“立场已经很明确”,他要问那些其它被告、证人,往后出庭时会不会翻供?敢不敢说真话?

陈水扁上周六凌晨无保释放,特侦组不服提出抗告,台湾高院发回台北地院更裁,合议庭经过8个小时的审理及评议,仍认为陈水扁没有串供逃亡之虞,再度裁定他无保释放,维持限制出境及住居。法官加了两条但书:第一是陈水扁应遵期到庭,不得挟群力量影响审判程序进行,第二是不得对本案相关人实施危害或恐吓行为,如有违背,将进行羁押。

刚才法官判他收押不禁见。

释放阿扁合理
被控告有罪的阿扁在法院未做出判决前两次被释放,看看法院给出的理由:认为陈水扁没有串供逃亡之虞。这其中是否有何不妥之处。我认为没有。任何人未被依法判决前,都是无罪的,既然“无罪”,为什么要提前抓起来?诸如拘传、刑拘、逮捕等强制行为的目的,是在于保证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通俗地说,如果不抓嫌犯,他可能继续犯罪;可能威胁证人,甚至杀人灭口;可能与同伙串供……否则,只要嫌犯没有继续犯罪和妨害案件办理的可能,就没有必要关着嫌犯。这才是现代的法治基本理念——司法追求公正的同时,也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滥用强制措施,给当事人不必要的痛苦。

楼上说的很对,其实一开始知道陈水扁被羁押与现在知道他被释放心情都是起浮的,但民主法治的基础就在法治观念,平心而论如果换成是其他人依法治精神还是要释放的,想到这里还真的是佩服审判长的勇气及维护法治尊严的决心。一个法治民主社会体制本来就是有一定的成本及风险的,依他是台湾前总统的身份,他释放与否都会对社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及冲击,他出来会威胁证人或与同伙串供影响正常搜证办案吗?这个判断由谁来定论?当然是审判长了,个人觉得这样的处理是很有政治智慧的,台湾媒体太自由了,所以有各种不同的看法、声音,其实没有这麼单纯,依我所见后续发展有两种可能:其一,"山雨欲来风满楼",这个动作只是一个卸压动作而以,或是私下跟陈水扁谈好的"探亲假"罢了;其二,要放他飞了,飞得愈远愈好,因为办他或不办他都会对社会有一定的震动,这样的社会成本太大,不是目前台湾社会能承受的起,这样的考量的话,就有可能是这个结局,但这个罪名还是由陈水扁自己来背"畏罪潜逃"成为永远见不得阳光的历史罪人。不过我想陈水扁的个人性格及行事作风,他会宁可选择前者。
最后还有例外的第三种可能:
当然,释放了但免不了出境限制及居住"保护"(监视),目前是这场"角力"最关键的时刻,如果这期间没有任何串供,最后罪证不足,这只能算是依法办案了,并无涉及政治力介入司法的问题,所以现在是"仙比拼仙"了,看看道高还是魔高了。如果是这个局,执政党要面对的又是不满的老百姓,及他的政治地位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