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法律问题,请高手指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2:29:45
案例一:某日中午,陈某到农行取款,储蓄员王某认真帮他办好了取款手续,并将15010.3元本息如数交到陈某手中并请陈某复点。不料陈某趁王某低头忙活和四周无人之际,迅速抽出两张百元大钞装进口袋,然后装模作样点了两遍,并将现金退给王某。王某复点后发现少200元,于是只好补给陈某200元钱。至下班盘点帐目时,王某发现账面上少了200元,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过调查,公安机关抓获了陈某。
案例二:郎某在火车站旁边一饭店买了4个包子,付了钱又准备去买点其他东西,突然发现找回的98元只剩58元。郎某看看自己口袋完好无损,觉得问题肯定出在刚才买包子的小伙子身上。于是,郎某找到了值勤民警,一同赶往饭店。经过调查,卖包子的店员李某承认自己借找零之际,抽取了郎某40元钱。原来,当郎某用100元钱买2元包子时,李某在找零中故意只给郎某97元,少了1元。郎某数了数发现钱不对,就对李某说还差一元钱,这时李某再把那97元拿回来当着郎某的面重数了一遍,确认少了一元,然后补上一元钱。但是在李某复点的时候,已经从中抽出了4张10元钱藏在掌心里。郎某只看到原来的97元加了1元,没有看到李某的抽钱小动作。
问题:1、你认为上述两案中陈某、李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2、具体分析你为陈某、李某的行为定性的理由。
3、试拟定一个具体的处理方案,列明处理的法律依据.

第一个是诈骗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个应属盗窃行为,因数额不大,可以给予警告的处罚。

两个问题之所以性质不一样是因为:第一个行为人陈某主要是采取的是欺骗的手段,使银行工作人员认为是自己少给了钱,又给了陈某200元;第二个行为人李某是趁郎某不注意时窃取的行为,不是采取的欺骗手段,故是盗窃。

第一个是诈骗
第二个啥也不是 涉案金额太少了 根本连治安案件都立不了 口头警告下 要求退回钱就是了

第一个情况是要依据治安处罚处罚的

装模作样 装模作样 ( zhuāng mú zuò yàng )

解 释 指故意做作,故做姿态给人看。
出 处 元·无名氏《冻苏秦》:“也不问别来无恙,放下一张饭床,上面都没摆当,冷酒冷汤,着咱如何近傍,百般装模作样。”

用 法 联合式;作谓语、定语、状语;含贬义
示 例 巴金《探索集·说真话》:“可是我看见他~毫不红脸,我心里真不好受。”
近义词 装腔作势、矫揉造作、无病呻吟
反义词 本来面目
歇后语 王瞎子看告示;无病呻吟;瞎子看书
灯 谜 翻砂;锻造工;巫术下神;翻砂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