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法律援助!房东见我生意红火,合同期内欲强行收回房屋使用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6 01:30:25
跪求:法律援助!房东见我生意红火,合同期内欲强行收回房屋使用权,不赔偿我实际损失,只退还房租,我不同意,但我是平民百姓,胳膊拧不过大腿,各网友谁有好的办法,或谁能提供一下北京法律援助的电话,报刊、网站、电视台都可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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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只要您和房东签有正式合法的租赁房屋合同,房东的行为属于恶意违约,应对您的经济损失给予赔偿。单方面违约合同,应对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赔偿,合同中如果标明违约责任的话,还应对违约行为给付违约金。您要维护自己的权益,房东单方面的恶意违约绝对是违反合同公平性,房东肯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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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有什么难办的,既然你们有租赁合同,里面对违约就有规定,房东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解除合同就是违约,要退还房租、赔偿损失、承担违约金。你可以计算一下你的实际损失,然后要求他承担,不然就告他,胜诉面极大。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一方违约造称对方损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保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所以,房东应当继续履行合同,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

如果你们签订了合同的话 那么你就不用担心 即使他想毁约 那么他也得赔付你
你可以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