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分割,请求帮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9:06:06
我有一套房产,是结婚前购买的,房产证上没有我爱人的名字。首付全部由我男方出资,但是有10万公积金贷款是以我的名义贷的。现在还有6万没有还清。
现在感情破裂了,我想知道,离婚后房产是完全归我个人所有还是要给她补偿,房产增值部分怎么计算和归属(详细点)。

婚后还贷及其增值部分(市场评估价折算)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该部分均等分割。

1你的情况,虽然首付是男方出的,但必然是签定合同时候是你签的字,男方没有签字

2所以如果男方如果不能举证让法院采信房产为他出的首付并且和你共同购买的话,该房产将被定义为你的个人财产。而婚后共还贷的部分男方可以主张分割

3因为房产为你个人财产,婚后贷款部分分割, 所以就是男方的还贷分割分割给男方就可以了。行为被定义为借贷,如果当初没约定利息的话归还本金就可以。增值部分属于房产增益,与贷款无关,所以增值部分你是不需要分割给对方的

4但如果对方能够举证并让法院采信房产为共同购买他出的首付,那房产将被定义为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时候按份额分割,各分割百分之五十,即共同共有分割为按份额共有,如果一方要钱,一方要房。要房产的一方应补偿另一方房产价值一半的房款

房子属于男方婚前财产,归男方个人所有,但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这部分应当分割,所以离婚时你应给对方房子婚后还贷部分的一半。由于房子属于男方个人财产,所以增值部分属于男方个人所有。

你买房产的时候虽然登记的是你的名字
而且公积金贷款也是你的名字

但是你并不是还完贷款后才结婚的

所以你还贷的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从而在另个程度的意思你默认了房产的共有性 即是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 ,离婚时应该均等分割(包括增值部分)或则根据法院宣判赔偿一定额数。(你最好和她协商并签订协议或许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