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火车撞人的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15:25:31
有一个人和别的人喝酒,醉酒后独自回家,路过铁路道口时,被火车撞死(铁路防护设施不全)。
请问:和他一起喝酒的人有责任吗?铁路部门有责任吗?
如果有,该如何赔偿?

铁路部门和那个喝酒的人都有一定的责任,但是不是主责,你可以搜集证据,依法起诉他们,但是赔偿不是很多,因为铁路火车再撞死人时一般的赔偿不是很多 何况那个人又喝酒了。具体的可以当地律师商量,然后起诉。

和他一起喝的人如果知道他回家会路过铁路就有一定责任,但如果不知道就没有责任。

铁路部门如果防护设施不全,就有一定责任。

要看法院裁定各人责任比例了,当然喝酒者自己肯定是要负主要责任的。

你这问题不好办
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3条的规定,铁路运输属高度危险作业,应适用无过失责任原则。)。《铁路法》第58条则规定:由于受害人自身原因造成的,铁路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自身原因则包括了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况,常见的过失行为包括:在铁路线上坐卧、行走,违章通过道口、钻车、扒车等。
所以 你想铁路方面赔很多钱的话 很难
而和死者生前一起喝酒的人 找他问责任的话 更是难